来源:中国小儿急救医学
作者:刘春峰卢志超
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cuterespiratorydistresssyndrome,ARDS)是由肺部或全身性损害因素引起的不同程度的广泛急性炎症性肺损伤,导致气体交换障碍(主要是低氧血症)及肺力学异常。虽然年Ashbaugh等[1]首次提出了ARDS的概念,但一直到年美欧联席会议(AECC)才制定出成人ARDS的诊断标准[2],使ARDS的诊断相对规范和明确,对这一标准最大的诟病是PaO2/FiO2(P/F)比值本身没有考虑到机械通气的影响,另外影像学判定不同阅片人之间也有一定的差异,对于急性也未具体化定义。另外一个主要问题是没有考虑儿童这一特殊人群。尽管临床实践中从事儿科重症医学的人们意识到儿童ARDS与成人ARDS存在着明显的区别,但由于一直缺少对这些差别的认证证据,小儿急性肺损伤(ALI)以及小儿ARDS的诊断一直遵循AECC制定的成人ARDS的诊断标准,这也导致了儿童相关领域研究的滞后。
年的柏林会议对ALI/ARDS诊断进行了修订[3]。新的柏林定义包括以下几个显著的变化:(1)不再诊断ALI,而是根据氧合障碍的程度,确定ARDS的严重程度的等级(轻度、中度、重度);(2)PEEP至少要达到5cmH2O(1cmH2O=0.kPa);(3)心衰的判定变得更为主观,以利于减少肺动脉导管的应用。然而,遗憾的是柏林会议与AECC会议一样仍未考虑到小儿ARDS的特殊性。AECC和柏林定义都将重点放在了成人肺损伤上,因此当应用于小儿ARDS的诊断时,存在一些局限性。例如,一个主要的问题就是必须要进行有创操作以获取动脉氧合的情况。由于脉搏血氧饱和度监测仪的广泛使用,儿童动脉血气的测量越来越少,因此小儿ARDS的发生率可能会被低估。第二个问题仍然是P/F比值问题,除了需要采集动脉血气测定氧分压以外,该比率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呼吸机参数的影响[4,5,6,7]。虽然柏林定义将PEEP限制在5cmH2O以上,其他呼吸机操作和围绕PEEP管理的治疗模式也可以改变P/F的比例。因此,不同治疗方式的差异可能影响ARDS的诊断,特别是在PICU,呼吸机管理的差异更大[8,9,10,11]。此外,无论是AECC或柏林定义,都没有考虑成人和小儿ARDS在风险因素、病因、病理生理和预后方面的差异。
鉴于以上考虑,相关人士组织发起了小儿ALI共识会议(PALICC)[12]。本次会议的目标是:(1)建立小儿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pARDS)定义、分类,特别是高危因素、病因以及病理生理方面的特殊性;(2)为pARDS的支持治疗提供建议;(3)明确pARDS今后的研究重点,包括定义近期和远期预后。PALICC专家包括8个国家的27名专家,分别来自21个学术组织,这些专家均是近5年内致力于儿童ARDS及儿童危重症研究的学者。PALICC举行了三次会议,确定了会议的九个子主题,由于pARDS数据有限、可用证据的水平低,以及pARDS临床实践的异质性,改良德尔菲方法被选定为本次共识的研究方法[13,14],并采用投票方式对建议进行表决。通过RAND/UCLA评分(分值范围从1到9)来进行判断[15]。当所有专家的评分均不小于7分时,这项建议为强烈推荐。当至少有一个专家的评分低于7分且评分中位数不小于7分时,这项建议为一般推荐。对于那些一般推荐的建议,则根据专家的建议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建议被再次分发,进行下一轮电子评分。经过第二次电子评分,一些改写后的建议获得了强烈推荐,对于第二轮后,仍为一般推荐的建议,计算出每个一般推荐建议中,评分不小于7分的专家的人数。如果利用这种计算方法,那么强烈推荐就相当于95%以上的专家同意率。
PALICC的九个专题共形成项建议,包括个强烈推荐以及19个一般推荐。在对这项建议进行最终讨论通过时,根据预先定义的RAND/UCLA评分方法,没有出现就某一建议存在异议或者正反双方相互持平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本文对主要内容介绍如下。
1 定义(诊断)
这次会议首次对pARDS进行了定义(表1)。
1.1 年龄
pARDS包括从新生儿到青春期所有年龄段的儿童。然而,pARDS的排除标准应包括围生期特有的急性低氧血症原因,例如早产儿相关性肺病,围生期肺损伤(例如胎粪吸入综合征以及分娩期间获得的肺炎和脓*症),或其他先天异常(例如先天性膈疝或肺泡毛细血管发育不良)(强烈推荐)。
1.2 pARDS发病时间和诱因
导致pARDS明确病因引起的低氧血症症状和X线改变的时间必须在7d以内(强烈推荐)。
1.3 左心功能不全患儿pARDS的定义
左心功能不全的患儿,在满足所有其他pARDS标准的情况下,如果急性低氧血症和近期的胸部影像学改变不能由急性左心心力衰竭或液体超负荷来解释时,可以诊断pARDS(强烈推荐)。
1.4 影像学检查
胸部影像学上出现与急性肺实质病变一致的新的浸润影,是诊断pARDS的必要条件(强烈推荐)。
1.5 监测氧合的方法(低氧血症的确定)
对于进行有创通气治疗的患者,推荐氧合指数(OI)([FiO2×平均气道压(Paw)×]/PaO2)作为肺疾病严重程度的主要指标,优于P/F的比值。对于接受无创面罩通气(CPAP或者BiPAP模式)且CPAP不小于5cmH2O的患者,P/F比值应该用于诊断pARDS。对于接受有创机械辅助通气的患者,当OI指数无法获得时,应用血氧饱和度指数(OSI)([FiO2×Paw×]/SpO2)评估儿童低氧血症来对患者pARDS的风险程度进行分层。对于接受无创面罩通气(CPAP或者BiPAP模式)且CPAP不小于5cmH2O的患者,当P/F比值无法获取时,氧饱和度/FiO2可以作为pARDS的诊断指标(强烈推荐)。
此次pARDS共识与年柏林会议的一个显著差异在于使用OI或OSI取代P/F比值来评价低氧血症并对ARDS分级,这样可以更客观地评价机械通气压力对氧合的影响。此外对无创通气下及左心衰竭情况下如何判断有无ARDS给予了明确的定义,对ARDS的高危患儿也给予了界定(表2),便于早期发现及时干预。
1.6 慢性心肺疾病患儿pARDS的定义
对于存在慢性肺部疾病接受吸氧、无创通气或者气管切开术进行有创通气治疗的患者,如果出现符合pARDS标准的急性表现(急性起病、损害病因明确、影像学表现为新发的肺实质改变),氧合情况从基础值急剧恶化符合pARDS氧合诊断标准,则可以考虑存在pARDS。对于紫绀型先天性心脏疾病患者,如果出现符合pARDS标准,氧合情况急剧恶化不能用基础疾病解释,则可以考虑存在pARDS。接受机械通气的慢性肺病或紫绀型先天性心脏疾病的儿童,若急性发作时满足pARDS标准,不应依据OI或OSI进行风险分层。未来的研究应明确,慢性呼吸衰竭基础上的急性低氧性呼吸衰竭患者如何进行pARDS的风险分层(强烈推荐)。
无论是AECC还是柏林标准都没有对有慢性心肺疾病患者如何诊断ARDS作出定义,新的pARDS共识对这些特殊情况给予了定义,是一个显著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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