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勇:还有多少“馒头”在伤国人的心?
瘦肉精之后,央视再揭食品安全黑幕,这次主角是染色及过期馒头。
跟瘦肉精扯出双汇一样,这次的染色及过期馒头,同样也扯上了上海的华联和联华等著名超市。央视的报道说,由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炮制出的染色及过期馒头,长期以来都在这几家大超市销售,而这家食品公司的员工说, 这些馒头打死我也不敢吃 。
狄更斯说: 不幸的家庭都是相似的。 借用这句话,类似的食品安全事故,也都是相似的 无非是黑心企业、监管失灵等等。奇怪的是,在一次次貌似严厉的行业整顿与善后之后,食品安全事故仍然屡见不鲜,只不过,媒体的主角都不尽相同而已, 还有什么能放心吃的 ,早就已经是中国人无奈的天问。一次次的食品安全事故,已经开始让人们觉得有点麻木,因为他们知道, 出事-整顿-再出事 几乎已经是一个逃不过的规律,这样的无奈性麻木,从 做馒头的工人可以不吃自己做的馒头,但不能不吃加了瘦肉精的猪肉,我们已经扎扎实实地进入了 互相投* 时代 这样的友调侃跟帖中可见一斑。我们真的失去了拒绝问题食品的能力了吗?
问题显然不在普通消费者这里,普通消费者不是专家,没有鉴别食品安全与否的能力与义务。提供安全的食品,是企业和商家的责任;监督企业提供安全食品,是管理部门的义务。理论上,在一个健康的市场里,消费者是没有机会碰到问题食品的。但这个 理论上 ,与我们的现实离得太远太远。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你会指责企业和商家太黑心,你会愤怒于监管部门的没尽责,这些都是惯常的反应,但这些反应并不能帮我们赢得一个安全的食品环境,过往令人沮丧的经验,早已说明了这一点。一次次食品安全事故之后掀起的一阵阵整顿热潮,除了让我们越来越对问题食品习以为常,潮水退却之后,留不下什么。
消费者的无奈性麻木,并不是因为我们胃已经是钢铁长城,而是因为我们总不见食品安全制度性的改良。其实大家都很清楚问题出在哪儿,在生产经营层面,是处罚偏软;在监管方面,则是 大家都管变成大家都不管 的分段式多头管理;在事后究责方面,则是习惯性的 大事化小 思维,对一个具体行业,可以为了稳定大事化小,对监管者而言,事后处理也是能宽就宽的 食品安全事故屡见不鲜,有几个官员因为渎职被投入大牢的呢?
今年全国 两会 期间,440位全国人大代表共同提出了 《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法〉,以严刑峻法惩治食品、药品领域严重犯罪的议案》,议案的中心内容为 严刑峻法杀无赦、倾家荡产一场空 。这个议案目前未见下文,有点可惜,但它已经点出了现有法律体系对食品安全犯罪惩罚偏软的软肋。而在分段式监管方面,现有的弊端是各个环节都有专门的部门负责,但到了最后,却成了多头管理无人负责,事后追责,也往往陷入法不责众的怪圈。能不能成立维护食品安全的专门机构,把工商、质监等部门的相关权限全部并入这个新部门?这是染色馒头再次给我们提出的问题。当然,事后追责也有问题,那就是不能总是以 行业稳定 和 官员处理能宽则宽 来牺牲消费者。三聚氰胺和瘦肉精事件之后,涉事企业都能比较轻松地过关,这是食品安全管理的耻辱,而不应被看作是维护行业稳定的 成就 。至于对监管人员的处理,刑法上明确规定的 渎职罪 为什么不能多用用呢?
维护食品安全需要严密的体系保障,需要多方给力,但现在却是处处漏洞。屡见不鲜的食品安全事故,屡屡出事的巨头,足以说明我们正在失去拒绝问题食品的能力。但解决问题的办法并不复杂,它就摆在那里,只是一直被忽视甚至无视,这才是更无力的现实。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社评:染色馒头背后的黑心商家和失色监管
据央视多个栏目报道,上海多家超市销售的小麦馒头、玉米面馒头是 染色馒头 ,还随意更改生产日期。上海工商部门对相关超市进行了检查,截至12日共下架封存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生产的 染色 馒头6048只。
有*白酒、漂白面粉、地沟油、瘦肉精猪肉、三聚氰胺奶粉、重金属超标的茶叶、点了激素的水果 每次发生食品安全监管问题时,媒体和公众都痛心疾首地反思,大张旗鼓地挞伐,可是过不了多久,就又会有情节更加匪夷所思、检测更加形同虚设的问题食品进入流通领域。对于其他领域反复出现的坏事,人们还有 审丑疲劳 的可能,而对这种层出不穷、周而复始的食品卫生事件,神经再粗犷的人也无法心平气和。因为今天的宽纵和不作为,将意味着餐桌上满布*物,公众的生命健康将在不知不觉中遭受重创。也许有人会悲观地说:一次次地说,一次次地犯,有什么用呢?不能说这些话没有依据,但面对这些 只管自家满把挣钱,不管他家洪水滔天 的商家和 眼神 严重不济的监管者,我们不能让他们见不得人的勾当成为社会所默认的事实,我们要不断指出其所作所为的违法犯罪本质,不断抗争形成全民盯防的洪流,紧追不放地让这些 黑心狼 倾家荡产。除此而外,我们别无选择。
细看上海染色馒头事件,其中的监管疏漏和道德黑洞让人心惊肉跳。《食品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规定,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 事实上,食品安监人员并非不知道这个馒头生产点的存在,他们每个月都去检查。可是不知道什么原因,他们并不进入车间,只是在办公室检查生产者提供的 样品 。年年如此,月月如此。这样飘浮的工作作风,这样象征性的检查,如何能探知真相、查出问题?而超市的检查则严重缺项,色素和添加剂畅行无阻。于是,问题馒头长年累月地生产、销售,甚至还在很多超市导购眼里成为了 名牌 产品。很多监管者觉得程序走到了便算完成任务,他们已经完全不记得自己的真正职责是:做公众生命健康的卫士。对于这种稀松马虎的监管者,必须施以重罚。从轻发落意味着宽纵,他们永远也改不了 睁着眼闭着眼 的惯性。
黑心生产者的行为已突破了人伦底线。人类之所以有别于其他动物,是因为人有自我反省的能力。人与人之间即使不能如圣人所倡导的那样互敬互爱,至少也不应该互相残害。可是那些有*食品的生产、加工者们,为了私利不惜在他人的食物中添加不干不净的东西。他们的血管里流的不是道德的血液,而是一种充满铜臭味儿的*液。加工染色馒头的工人声称 打死我都不会吃,饿死我都不会吃 自己做的馒头,但对于别人天天吃这种馒头毫无愧疚之意。究竟是什么腐蚀了他们的心灵,让他们心安理得地从事这份慢性下*的工作?他们究竟知不知道:自己虽然不吃染色馒头,但很可能吃了瘦肉精猪肉和色素水果?如果这么多人都以*化社会空气来赢得自己的嚼用,这个社会终将因为无力自我涤清而难以支撑。
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查处问题食品除了要没收违法所得,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两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在食品安全形势如此严峻的今天,依法出以重典已是 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公众应该行动起来,像鹰眼一样发现违法生产的黑窝点,向监管部门积极举报。监管部门要每发现一起问题食品事件,就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高限进行重罚。如果能发起一场全民监管运动,让那些黑心的生产者吃不了兜着走,食品安全的有效防护墙应该能够建立起来。如果只是喊几声口号、搞几次突击,就重新陷入麻痹大意的常态,餐桌问题恐将成为民族大患。 (来源:北京青年报 李星文)
过低的收入, 饿死也不吃 的馒头 在上海多家正规超市销售的小麦馒头、玉米面馒头是将白面染色制成,制作过程中以甜蜜素代替白糖,加入防腐剂防止发霉。馒头生产日期标注为进超市的日期,过期馒头被回收后重新销售。制作馒头的工人称这样的馒头 打死我都不会吃,饿死我都不会吃 ,并称 没有正规的,百分之百的没有,食品的成本太高了,要真材实料的玉米馒头,不可能的。
工人说他做的这些馒头,即便打死、饿死,他也不会吃,那他吃的是什么?他吃的别人做的食品,会不会也是其他生产者 饿死也不吃 的?去年有一篇杂文警告国人不要走进 互相投* 的时代,当然是调侃了,不过我们现在到底在多大程度上相互吃着对方不敢吃的东西,谁知道呢?
骂职业道德,骂监管不严,骂吧,骂归骂,吃归吃,这些年来谁知道自己的嘴里到底都吞下了些啥?
食品的成本太高了,要真材实料的玉米馒头,不可能的 ,倒是工人的这句话让人警醒。如果哪个厂家生产的是 真材实料 的,是不是会价格太高,没几个人买得起,所以根本无法销售?
我完全相信监管部门最终能管住这些妖魔般的食品,让超市摆上 真材实料的玉米馒头 ,还能让其他各种食品都 真材实料 起来。可真有那么一天的话, 食品的成本太高 恐怕就要浮出水面了。现在这样的 食品成本 ,价格都不时的让人感到有压力,如果都 真材实料 了,价格会不会更高,压力会不会更大?有关方面恐怕还是要未雨绸缪,早点让百姓的收入更高一些才好。
末了纳闷,这些奸商们也*精*精的,好像就知道现在一些百姓的收入低,把吃的成本都给咱省下那么多。食品问题太多太普遍,恐怕不能再单单盯在食品领域找出路了,除了监管的责任已经骂得无法再骂之外,是不是也要想起一个最基本的定律:有什么样的市场,然后才有什么样的产品? (来源:红 作者:庄华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