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例恢复性矫正获得成功
日前,我市在下蜀镇开展了首例恢复性矫正,并取得成功。
此次矫正确定了一交通肇事案作为开展恢复性矫正试点案例。矫正对象胡某和被害人家属金某是该案例双方当事人。去年11月,胡某驾车与同镇的赵某相撞,赵某受重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3月份起,胡某在下蜀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总体表现一直较好。6月17日,下蜀镇司法所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初访,经过协调,双方均表示愿意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了结宿怨。
6月22日,在下蜀镇调解室,金某一进门,胡某就主动迎上去,并向金某深深地鞠躬。胡某说,事发后自己经常失眠,对给金某家庭带来的伤害表示深深自责,今后将老实做人,踏实做事,早日做一个好公民。随后金某发言。她说,因为失去亲人,自己经常神情恍惚,有时候见到胡某,会不由情绪失控,有些做法也欠妥。金某希望胡某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一定要遵纪守法,接受这次深刻的教训,好好接受社区矫正,重新做人。
最后,双方表示今后将和睦相处,并达成协议:以后无论在什么地方,见面争取主动友好打招呼,绝不再制造磨擦。
至此,我市首例恢复性矫正已基本取得成功。虽然协议的履行情况还需要进一步考察,但通过双方的沟通协调,关系已经有了明显好转。